征地拆迁系列
陕西胜案:房屋因棚户区改造遭遇强拆,圣运律师助力维权!
委托人 :陈女士
委托律师: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王有银主任及其团队主办律师
被告:西安市某区街道办事处
【案情回顾】
陈女士是陕西省西安市某村村民,在村内拥有合法房屋,因棚户区改造项目被纳入征收范围内。在征收过程中,陈女士收到了街道办作出的《调查通知书》,通知陈女士在一日内补办相关手续。在短期内,街道办又接连作出了《责令限期拆除告知书》、《执行决定书》,在这样的情况下陈女士的房屋遭遇强制拆除,无奈之下,陈女士只得来到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寻求法律帮助。
王有银主任听取了案件详情后,制订详细的办案计划,并指派团队专业律师具体执行,协助当事人迅速启动了系列程序。在圣运律师的努力协助下,涉案项目的征收通告被法院确认违法。但仍然没有相关单位与陈女士签订安置补偿协议,陈女士也确实未得到任何安置补偿。考虑到是街道办曾接连作出《责令限期拆除决定》、《执行决定书》,决定拆除陈女士的房屋,并要求陈女士立即搬空所有物品。因此,为维护其合法权益,针对该《执行决定书》,圣运律师协助陈女士提起行政诉讼。
圣运律师认为,该《执行决定书》的作出明显违反了法定程序。首先,街道办事处在作出《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》后,陈女士在规定期限内提起了行政诉讼,但街道办在诉讼期限未届满之时又作出了《执行决定书》,这并没有法律依据。再有,依据我国《行政强制法》第五十三条的规定,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,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,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,依照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。因此,街道办无视实际情况,直接作出强制执行决定,明显违反了上述规定。
【诉讼结果】
法院经过审理后,认可了圣运律师的意见,判决撤销了街道办向陈女士作出的《执行决定书》。在此基础上,圣运律师将策略性地协助陈女士争取到合理的补偿,保障陈女士的合法权益及基本生活,也期望在被征收老百姓权益受损时,能及时通过法律途径来保护自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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